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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倡议书

    信息发布者:富强梦
    2019-03-20 17:34:31    来源:陇南西和十里乡   转载
    微信图片_20190320181856.jpg

    人居环境

    广大党员干部、农民朋友和志愿者: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批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深化实施“433”发展战略,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美丽陇南,特发出如下倡议:

    党员干部带头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作为助推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扎实安排部署,制定行动计划,积极抓好落实。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动员群众积极投入整治行动,清理破旧院落、残壁断墙、生活垃圾、沟渠河道等,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消除“视觉贫困”。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广大群众要自觉参与整治行动,主动清除破旧房屋、残垣断壁、房前屋后的垃圾杂草,做到垃圾及时清理、柴草堆放整齐、庭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要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家庭卫生、个人卫生习惯,做到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随地吐痰、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乱埋、不损坏环卫设施,畜禽不散养乱跑,共同维护好门口、路口、村口、河道的清洁卫生,为建设干净整洁的家园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广大志愿者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拆除危旧房屋、打扫公共卫生、劝导制止不文明行为等活动。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共同维护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地更净的人居环境。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共同参与整治行动,同心协力建设幸福美丽新陇南。

     

    陇南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2019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陇南发布)



    监制 | 刘卫平

    审核 | 吕   涛

    编辑 | 任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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